时间:2017-06-16
一、企业基本概况
福州海王福药制药有限公司前身为成立于1951年的福州制药厂,2003年5月改制为民营企业,更名为福州海王福药制药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50100727934373D,法定代表人:张锋,联系电话:059183962452。公司地址: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中下279号,厂区西临江滨东大道,东侧紧靠鼓山,南侧为空地,北侧为仓库,机场高速以及鼓山隧道位于厂区东侧,呈西北-东南走向。
主要产品有大容量注射剂、小容量注射剂、固体制剂。年产能大容量注射剂1.38亿瓶(袋)、小容量注射剂2.5亿支、片剂15亿片、胶囊剂3亿粒。现有员工960人。
二、执行标准
企业执行的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分别见表 2‑1、表2-2。
表 2‑1 环境质量标准
企业名称 | 环境要素 | 执行标准 |
福州海王福药制药公司 | 环境空气 |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
声环境 |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 | |
地表水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III类 |
表 2‑2 污染物排放标准
企业名称 | 污染物 | 执行标准 |
福州海王制药福药公司 | 废气 | 2016年1月1日起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 表3燃煤锅炉特别排放限值标准。 |
废水 | 《混装制剂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8-2008)表2 | |
厂界噪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 |
一般固废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 | |
危险废物 |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
三、标准执行情况
公司每年上半年、下半年均委托福州市环境监测站对燃煤锅炉废气、厂区污水总排口废水、厂界噪声达标情况进行例行监测,各项监测值均达标排放。2016年监测值见表3-1、3-2、3-3。
表 3‑1 福州海王福药公司废气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污染源 | 年度 | 监测时间 | 监测单位 | 污染物 | 执行标准 | 浓度(mg/m3) | 排放速率(kg/h) | 达标情况 | 附件编号 | ||
监测值 | 标准值 | 监测值 | 标准值 | ||||||||
生物质锅炉 | 2016年 | 2016年4月25日 | 福州市环境监测站 | 二氧化硫 | GB13271-2014中表3燃煤锅炉特别限值排放标准 | 2 | 200 | 0.02 | / | 达标 | |
氮氧化物 | 84 | 200 | 0.71 | / | |||||||
2016年11月1日 | 福州市环境监测站 | 二氧化硫 | GB13271-2014中表3燃煤锅炉特别限值排放标准 | <3 | 200 | 0.018 | / | 达标 | |||
氮氧化物 | 96 | 200 | 1.0 | / |
表 3‑2 福州海王福药公司废水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污染源 | 年度 | 监测时间 | 监测单位 | 污染物 | 执行标准 | 浓度(mg/L,pH除外) | 达标情况 | 附件编号 | |
标准值 | 监测值 | ||||||||
污水总排口 | 2016年 | 2016年4月25日 | 福州市环境监测站 | pH | 《混装制剂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8-2008表2 | 6~9 | 6.87~6.88 | 达标 | |
COD | 60 | 16~20 | |||||||
BOD5 | 15 | 4.9~5.9 | |||||||
氨氮 | 10 | 2.05~2.13 | 达标 | ||||||
总磷 | 0.5 | 0.035~0.042 | 达标 | ||||||
总氮 | 20 | 4.19~4.65 | |||||||
2016年11月1日 | 福州市环境监测站 | pH | 《混装制剂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8-2008表2 | 6~9 | 6.84~6.88 | 达标 | |||
COD | 60 | 13~15 | |||||||
BOD5 | 15 | 5.2~5.6 | |||||||
氨氮 | 10 | 2.95~3.05 | 达标 | ||||||
总磷 | 0.5 | 0.066~0.072 | 达标 | ||||||
总氮 | 20 | 3.23~3.79 |
表3‑3 福州海王福药公司厂界噪声达标排放情况
监测点 | 年度 | 监测时间 | 监测单位 | 执行标准 | 昼间噪声(dB(A)) | 夜间噪声(dB(A)) | 达标情况 | 是否 扰民 | 附件 编号 | ||
监测值 | 标准值 | 监测值 | 标准值 | ||||||||
西厂界 | 2016年 | 2016年4月25日 | 福州市环境监测站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 57.8 | 60 | 49.1 | 50 | 达标 | 否 | |
西南厂界 | 58.2 | 49.4 | |||||||||
东南厂界 | 52.8 | 47.2 | |||||||||
东厂界 | 54.7 | 46.8 | |||||||||
南厂界 | 57.1 | 48.4 | |||||||||
北厂界 | 57.4 | 48.9 |
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执行情况
固体制剂车间GMP改造项目环评、大容量注射剂、小容量注射剂产品新版GMP改造项目各生产线环评均通过属地环境保护局批准,均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属地环境保护局竣工验收。
五、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公司建有污水集中处理站,工业废水均经污水站处理达标后排放。公司生物质锅炉烟气经锅炉自带多管及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废水、废气均与市环保局在线运行。
六、危险废物管理工作
公司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认真执行规范化管理,定期开展员工危险废物管理培训和环境应急演练。所有危险废物均委托福建省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进行安全处置,处置联单齐全。
一般固体废物主要有废纸类包装物、塑料类均委托厂家回收再利用,厂区内生活垃圾由专人保洁,垃圾集中后由政府环卫部门清运。
七、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备情况
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于2015年10月30日通过专家评审,2015年12月10日报福州市应急中心备案,备案号350100-2015-018-L。